| 白银市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线索征集公告 | |
|
信息来源:白银医保
发布时间:2026-04-14 17:44
浏览次数:
|
|
|
|
|
|
白银市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线索征集公告 为持续深化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欺诈骗保和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线索。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二、征集范围 (一)定点医疗机构违规行为 1.诱导参保人虚假住院、挂床住院、分解住院,违规接收不符合住院指征患者的行为。 2.超出诊疗规范开展过度检查、过度诊疗、重复开药,处方与诊断不匹配,远超临床合理用量违规开药的行为。 3.串换药品、医用耗材或诊疗项目,伪造、变造医学文书、检验报告、医嘱处方等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 4.诱导“回收”医保药品、不扫码销售药品,协助倒卖医保回流药,违规使用药品追溯码的行为。 5.违规收费、重复收费、分解收费、超标准收费,将不属于医保支付范围的项目纳入医保结算的行为 6.公立医疗机构向科室和医务人员下达创收指标,将医务人员薪酬与诊疗、药品、检查检验等收入挂钩等问题。 (二)定点零售药店违规行为: 1.将食品、保健品、化妆品等非医保药品串换为医保药品刷医保卡结算的行为 2.空刷、套刷医保凭证,伪造处方、虚构购药记录骗保的行为。 3.诱导参保人超量购药,协助参保人倒卖医保药品获取非法利益的行为。 4.伪造药品进销存记录,协助“黑中介”“药贩子”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 (三)参保人员违规行为 1.冒用、出借、出租他人医保凭证就医购药,协助他人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 2.伪造医疗票据、病历、诊断证明等材料骗取医保待遇的行为。 3.将医保报销范围内的药品、医用耗材转卖获利,参与倒卖医保回流药的行为。 4.隐瞒第三方负担的医疗费用,违规报销医保基金的行为。 5.虚构劳动关系“挂靠参保”,骗取医保待遇或生育津贴的行为。 (四)医保经办机构内部问题: 1.贪污、挪用、截留医保基金,内外勾结、串通欺诈骗保的行为。 2.医保基金审核不严格、违规办理医保待遇、违规支付医保费用、违规拖欠定点医药机构费用的行为。 3.利用医药机构审批、“两定”机构资格准入、医保基金拨付等职权以权谋私、收受贿赂的行为。 4. 在专项整治、线索核查中失职失责、有案不查、包庇纵容,工作作风不实、推诿扯皮的行为。 5.泄露医保基金监管信息、举报人信息,违规干预核查工作的行为。 (五)重点关注 1.精神类定点医疗机构无明确住院指征收治患者、挂床住院、分解住院,或诱导、协助参保人进行虚假住院、虚构病情、虚构诊疗、伪造文书、违规收费等行为。 2.违反精神康复诊疗规范,实施无指征的过度检查、过度治疗,或超长期、超剂量开具药品,造成医保基金重大损失等行为。 3.血液透析机构及开展血液透析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虚构透析治疗人次、虚增透析时长、虚开透析耗材与药品、伪造透析治疗记录、串换透析耗材与药品等骗保行为。 4.通过伪造生育证明材料、篡改参保时间、伪造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补缴记录、虚构劳动关系“挂靠参保”、虚报缴费基数“抬高标准”等方式骗取生育津贴行为。 (六)其他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三、举报方式 白银市医疗保障局:0943-8288599 会宁县医疗保障局:0943-3221896 靖远县医疗保障局:0943-6355288 景泰县医疗保障局:0943-5531237 白银区医疗保障局:0943-8263876 平川区医疗保障局:0943-6789129 邮箱:byjjjg@126.com 地址: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兰包路679号白银市医保局3楼304办公室 四、举报须知 (一)白银市各级医保部门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将按照《白银市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规定,对查实的举报案件,按照案值的一定比例给予举报人一次性资金奖励,最高奖励20万元。 (二)白银市各级医保部门将严格执行举报人信息保密制度,对举报人信息和相关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三)举报人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对举报内容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严禁借举报名义夸大、捏造、歪曲事实对他人诬告、陷害。凡恶意举报他人的,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医保基金安全关乎民生福祉与社会公平,您的每一次举报都是对医保基金安全的有力守护。欢迎社会各界、广大干部群众积极主动监督、客观真实反映问题,共同守护医保基金安全。 白银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4月13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