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0000000000000000/2026-187165 生成日期: 2026-04-17
文       号: 关键字: 业主,资金,公示,物业,管理
所属机构: 白银市人民政府 发布机构: 白银市人民政府
政策解读--《白银市住宅小区业主共有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信息来源:甘肃省白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6-04-17 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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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依据:白建发〔2026〕44号(五部门联合印发)

实施时间:2026年5月1日
有 效 期:5年
适用范围:白银市行政区域内所有住宅小区业主共有资金全流程管理

一、政策总览与核心定位 
(一)制定依据
《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甘肃省物业管理办法》及甘肃省五部门公共收益管理指导意见,结合白银市实际制定。
(二)核心定义
业主共有资金:归全体业主共同所有的全部资金,包含:
1.公共收益(核心)
2.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日常使用及增值部分)
3.业主共同筹集资金
4.捐赠资金、补偿赔偿资金
5.其他依法归业主共有的资金 
(三)管理六大原则
业主决策、专户存储、独立核算、专款专用、公开透明、全程监管。 
(四)政策核心目标
1.彻底解决公共收益不透明、被侵占、被挪用、账实不符问题。
2.实现专户、专账、专管、专审、专公示。
3.保障业主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
4.构建决策—执行—监管—审计—移交全闭环。 
二、五级职责分工
1.市级物业主管部门
统筹指导、政策制定、监督检查、招标确定专户银行、平台建设。
2.县区物业主管部门
日常监管、账户备案、使用审核、违规查处、组织审计。
3.街道(乡镇)
指导业主组织、矛盾调处、监督移交、大额资金复核。
4.社区(村)居委
协助配合;无业主组织时代行执行职责。
5.业主大会/业主组织
业主大会为决策主体;业主组织为执行主体,负责日常监督、公示、组织实施。
6.协同部门
发改(收费)、自然资源(产权确认)、市场监管(经营监管)、人行白银分行(金融监管)、物业协会(行业自律)。
三、业主共有资金范围与归集 
(一)公共收益(核心来源,全覆盖)
1.共有房屋、地下室、架空层、物业用房租赁经营收入。
2.共有道路/场地停车费(不含自有车位基础服务费)。
3.电梯、门厅、外墙、灯箱广告收入。
4.商业促销、摆摊、场地占用费。
5.快递柜、净水机、自动售卖机场地费。
6.通信基站等设施设备使用费。
7.共用设施设备报废残值收入。
8.银行存款利息等孳息。
9.违约金、赔偿金、补偿费。
10.其他共有部分合法经营收入。 
(二)可扣除的合理成本(严格限定)
仅限4类,单项扣除比例≤10%,书面约定、公开公示: 
1.直接能耗费(如广告用电)
2.设施维护费
3.专项人工费
4.法定税费
禁止:虚增成本、重复计入物业费成本、擅自扣除。
(三)其他共有资金
1.业主共同筹集资金(表决通过、按面积或约定筹集)。
2.维修资金结余与增值收益。
3.捐赠资金、拆迁补偿、赔偿款。
4.其他依法共有资金 。
(四)归集时限与刚性要求
1.公共收益:次月15日前全额存入专户,不得截留挪用私存。
2.逾期缴存:按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纳入公共收益。
3.筹集资金:代收后5个工作日入账。
4.捐赠/补偿款:到账3个工作日入账。
5.孳息:按季度直接划入专户。
6.台账管理:纸质+电子,保存≥15年,账实相符、账证相符。
四、账户管理 
(一)专户制度
一个物业区域只开一个专户,严禁混用、账外存放、公款私存。
分账核算:公共收益、筹集资金、维修资金等单独列示。 
(二)开户主体与账户名称
1.业主大会成立前:社区/物管会开立
2.业主大会成立后:以业主大会名义开立
标准名称:XX小区业主大会业主共有资金账户
3.委托物业企业管理:物业企业+项目名称+业主共有资金账户
4.开户后3个工作日同步至市级物业监管平台 
(三)四方印鉴监管(核心风控)
选聘物业:县区住建财务章+街道公章+物业财务章+法人章。
未成立业主组织:县区住建财务章+街道公章+社区章+负责人章。
印鉴不得一人兼任保管,遗失24小时内挂失补办并报备。
(四)备案要求
1.开户后5个工作日内向县区住建备案,抄送街道、社区。
2.无收益小区:细则施行30日内开户并零备案。
3.账户变更:7个工作日内变更备案。 
(五)银行义务
·按月提供流水、对账单
·资金变动实时提醒
·配合监管、提供查询渠道
·核对印鉴无误方可支付
五、资金使用(权限、范围、流程、禁区) 
(一)优先用途
优先补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比例不低于30%、不高于50%,业主大会决定。 
(二)合法使用范围(8类) 
1.共用部位/设施维修、更新、改造、增设。
2.财产保险、安全检测、鉴定评估。
3.业主组织工作经费、委员津贴、专职人员报酬。
4.审计、招标、法律、评估等第三方费用。
5.维护共有权益诉讼仲裁费用。
6.酬金制下物业酬金(≤净额20%;包干制禁止列支)。
7.业主共同筹集资金约定用途。
8.业主大会表决通过的其他合法支出。 
(三)严禁列支范围(7条红线) 
1.建设单位质保期内应承担费用。
2.水电气暖通信等专营单位承担费用。
3.物业企业合同内运营成本与维修费。
4.人为损坏应由责任人承担费用。
5.业主专有部分维修费用。
6.奖金福利、无关支出。
7.业主大会禁止列支的其他支出。 
(四)预算管理
1.每年12月底前编制下年度预算。
2.业主大会表决通过,公示≥7日。
3.未通过:按上年度**80%**执行临时预算。
4.预算外支出:
≥5000元:按正常流程审批。
<5000元:业主组织集体决定,书面记录,每月公示。 
(五)常规使用流程(五步闭环)
1.申请:提交申请表、使用方案、预算、资质。
2.表决:业主大会表决,公示。
3.审核:县区住建10个工作日内出具划转通知书。
4.划转:银行核对印鉴,直付收款单位对公账户超10万元街道复核。
5.备案:完成后15日内报备,资料并入台账。 
(六)应急使用流程(安全优先)
1.适用情形
消防故障、电梯严重隐患、外墙脱落、严重渗漏、其他紧急安全隐患。
2.流程
·1小时内双渠道报告
·县区住建24小时内现场核实
·当日划转,单次≤5万元
·完成后7日内公示≥7日,补办手续 
六、公示与审计(最透明、可监督)
(一)三级公示制度(强制、固定、可查)
1.月度公示(每月15日前)
上月收支、归集、使用、结余、列支项目、收款单位,公示≥7日,报主管部门备案。
2.年度公示(每年2月底前)
全年总余额、明细、成本凭证、合同发票、审计摘要,公示≥30日。
3.专项公示
预算、预算外支出、应急使用,决定后3个工作日内公示≥7日。
4.公示要求
必须有固定物理公示栏,至少2种渠道同步公示,模板全市统一。 
(二)业主查询与异议处理
1.业主书面申请+产权证明即可查询。
2.管理主体7日内书面答复并提供凭证。
3.异议可向县区住建/街道投诉,7日内核查答复。 
(三)强制审计制度(三类必审)
1.年度审计:每年一次,费用从共有资金列支。
2.联名审计:≥20%业主提议+业主大会通过。
3.法定专项审计(必须审)
·首届业委会成立后30日内
·管理主体变更前15日内
·业主组织换届/解散前15日内
·物业企业退出前15日内
·业主大会决定的其他情形
(四)复审机制
·≥20%业主联名可申请复审
·街道选定机构,20日内完成
·异议成立:费用从共有资金列支
·异议不成立:费用由联名业主承担(最高5000元) 
(五)线上监管
市级物业信息化平台:实时流水、收支公示、预算、审计、手机查询,数据延迟≤24小时。 
七、移交管理(杜绝拒不移交)
(一)移交时限
1.业主大会成立后:30日内完成全面移交。
2.管理主体变更:7日内完成移交。
3.街道+社区现场监督,书面记录、四方签字。 
(二)移交清单(全要素)
1.账户资金余额(全额划转)。
2.财务资料:账目、凭证、报表、对账单、台账。
3.经营合同、协议及履行情况。
4.印章、票据、开户资料、档案。
5.债权债务说明。 
(三)拒不移交处罚
1.责令5日内移交。
2.记入信用档案,推送国家企业信用系统、个人征信。
3.按未移交金额日万分之五处罚。
4.依法追责、赔偿损失。
5.业主组织可申请法院财产保全。 
八、监督管理与法律责任
(一)监管频次
县区住建:每季度抽查≥30%,年度全覆盖、检查台账、整改、结果公示。
(二)物业企业违规责任
1.首次:限期整改
2.逾期/二次:限制招投标、信用惩戒、全市通报
3.侵占挪用、金额较大、造成损失:移送司法
4.法定代表人与直接责任人连带责任 
(三)业主组织成员违规责任
侵占挪用、私分、擅自使用、串通损害、拒不移交: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暂停职务、提请罢免、赔偿损失、追究刑责。
(四)管理主体通用违规情形
·未开专户、账外存放、截留挪用
·虚增成本、违规扣除
·虚假公示、不公示
·擅自使用、超范围使用
·拒绝查询、拒绝审计、拒绝检查
处理:红黄黑榜、整改、赔偿、追责。
(五)银行违规责任
·限期整改、赔偿损失
·取消专户资格,3年内禁入 
(六)业主欠费处理
·送达缴费通知
·公示房号、金额(隐去个人信息)≥7日
·依法诉讼,诉讼费、律师费由欠费方承担
·困难可分期,最长12个月 
(七)公职人员责任
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截留挪用、泄密:
政务处分、移送司法。
(八)建设单位违规责任
擅自经营、侵占公共收益: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
处1–3倍罚款、赔偿损失。 
九、附则与过渡安排
1.解释部门:白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施行时间:2026年5月1日
3.有效期:5年
4.过渡期:施行后2个月内完成开户、备案、账务整理
5.逾期未整改:暂停资金使用权限,依法查处
十、政策核心亮点与群众获得感
1.全市首个专户专账,彻底切断资金被挪用通道。
2.四方印鉴共管,资金安全拉满。
3.收支全公示、可查询、可审计,阳光透明。
4.应急使用保安全,常规使用严流程。
5.拒不移交联合惩戒,破解历史顽疾。
6.线上监管+手机查询,业主随时监督。
7.成本扣除严格封顶,杜绝变相侵占。
8.收益优先补维修资金,夯实小区长期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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